张默君(1884—1965) 女,名宝螭、昭汉,字漱芳,号涵秋,西名莎菲亚,湘乡县东山乡双泉村人。自幼得其父张通典及母何懿生教育,7岁结集《宝螭戏墨》诗册。8岁作《放足诗》:“悲悯人天动百神,看从苦海起沉沦。秉彝毕竟同攸好,还尔庄严自在身!”率领姑、姐放足。青少年时代随父客居长沙、南京,就读于上海务本女学及约瑟女院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任教江苏启明女校,阅读大量革命书报。同年,由黄兴、龚铁挣介绍入同盟会,与秋瑾、赵声等一道开展江浙地区革命活动。宣统元年(1909)入南社,与吕碧城、徐自华、徐蕴华同为南社活跃的女诗人。宣统三年,在苏州创办《大汉报》。及父至,适值武昌首义成功,数省响应,父女联络革命党人,说服苏抚程德全反正。
民国元年(1912),创神州女界共和协济会,任会长,倡男女平等,从事妇女运动。同年秋,创神州女学校,任校长,后任江苏省立第一女子中学校长多年。民国7年,赴欧美考察教育,入哥伦比亚大学专攻教育学。民国9年,环游英、法、意、瑞士诸国,著《战后之欧美女子教育》一书。回国后,任上海《时报》妇女周刊编辑。民国13年与邵元冲结婚。民国16年任杭州市教育局长。民国20年任立法委员。民国25年邵元冲侍从蒋介石,在西安事变中死于流弹后,无心于社会政治活动,返湘乡,置居花桥湾,以读书、吟诗、写字为乐,书法汇汉魏晋唐碑体,卓然成家。
抗日战争爆发后,从事抗日宣传活动,参加编辑《资江耆旧续集》。民国29年,应召赴重庆,任国民政府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。民国34年9月6日,与赵恒惕等发起组织湖南复员协会。民国36年9月13日,经蒋介石提议及国民党四中全会选举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,其后由国民政府特定为国大代表。民国37年,任湘乡县文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筹划修纂《湘乡县志》。1949年往台湾,先后任考试院委员、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,“国史馆”名誉编委。1957年将生平所藏古玉精品50余件捐献台湾历史博物馆。著有《百华草堂诗》、《玉尺楼诗》、《正气呼天集》、《扬灵集》等,综合为《大凝堂集》。
(湘乡县志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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