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证须知

发布时间:2019-11-01 00:00:00 | 作者:湘潭市图书馆 | 阅读次数:9957次


(一) 办证手续
申请办证者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注册办证,无需缴纳押金。(注意: 姓名栏应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准确填写)
(二) 证件使用权限

名称

使用范围

押金

借阅期限

限借总册
 

延误费

身份证

总馆、分馆

免费

6

6

每日每册 0.10

(三) 其他事项

1 申办成功后,读者证即身份证。读者证件号码即身份证件号码, 若遗失应立即到本馆一楼办证处挂失,以免造成损失。
2、本馆读者证件可供办证者及家人共同使用, 但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(如图书的丢失、 逾期等) 由办证者承担责任。

3、读者证的使用已纳入诚信管理,请按规定借阅、归还图书。
3本馆借阅证件长期有效。

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归湘潭市图书馆馆长办公室所有。      

 

湘潭市图书馆  2019年1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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